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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0:36:22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工作单位为其下属事业单位淮安市规划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展馆宣教员:2名
 
电子维护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展馆宣教员:
 
1、遵纪守法,容貌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中文文秘大类、艺术大类(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优先录用;
 
3、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者优先录用;
 
4、有讲解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性别不限,女性身高1.63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电子信息维护人员:
 
1、遵纪守法,有团队意识,较强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类(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优先录用,年龄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
 
3、能熟悉常见多媒体硬件(如显示屏,投影机,音响等);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淮安市规划馆(淮安市福地路一号);电话:89080571。
 
现场递交 ①报名表及2寸证件照一份;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从业经验证明或者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工作经验、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适岗评价及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案。
 
①适岗评价: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进行适岗评价。
 
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3:1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评价。
 
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超过3:1的,核减相应岗位。
 
②面试:
 
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在面试前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参加适岗评价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③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适岗评价、面试综合成绩6个月内有效,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与淮安市规划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劳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可按规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17-8908057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六、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幕后交易。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方便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9000980,0517—89668829。
 
本公告由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