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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7 09:40:53

2022年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是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环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1名。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

值班巡查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主要承担环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和应急车辆驾驶等辅助工作。

(三)岗位要求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好的环境业务知识,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及野外作业、高空作业、接触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等工作环境。

(四)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5日至2004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有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且实际驾龄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优先条件

有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所学专业为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的优先,退役军人且在军队服役期间从事驾驶专业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至2022年10月19日17:3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2022年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77644605@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中心辅助人员”。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及报名表中所涉及证件的翻拍件或扫描件,2-3张个人近期工作及生活照等。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电话告知。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及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及报名表中所涉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岗位匹配度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主要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等方面考评岗位匹配度,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淮安人才网(https://www.hasrcsc.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国家规定与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签订编外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定岗定薪,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由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3663901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7)89668820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2022年淮安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