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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淮安清江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人员5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7:19:23
  2023年清江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清江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见附件1)。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遵照岗位表中条件。
 
  5.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7.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清江浦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9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9月22日12:00;
 
  缴费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9月22日16:00。
 
  【友情提醒】9月21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00-10月13日16:00。
 
  打印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二)笔试
 
  1.笔试由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10:4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开考后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www.haqjp.gov.cn)公示。
 
  本场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4年4月。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下同)。拟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四)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2);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2)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3);③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3);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由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由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有效期内,若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区卫生健康委可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结果报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人员待遇等事项,并报区卫生健康委、人社等部门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517-83601660;
 
  监督电话: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派驻纪检组:0517-83516171。
 
  本公告由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清江浦区卫健委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