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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5:50:54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引进紧缺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所(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ly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8日之间)。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3月31 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9:00~2024年3月28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上传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需的证书或工作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及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蓝底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发送至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邮箱lygybj201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资格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585356、85585506,联系人:王洪妮  刘佳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7号楼318会议室)。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3)(4)(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585356、85585506。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主要是根据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两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 81881120。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