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制定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招录男性6名、女性2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值庭、执行辅助、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4日,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
(1)《灌云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请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4)本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6)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7)在职辅警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请将本人报名材料通过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yfyzzc1@163.com,标题为“姓名+性别(如张三+男)”。
4、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5、对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将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复审通过者将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测试项目、方式及评定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
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测试并计分,上述测试项目每项总分为25分,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取得笔试环节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为准,不指定其他参考用书。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取得面试环节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工作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与招录岗位的匹配程度。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评定
根据体能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由招录单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20%、30%。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拟招聘岗位的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总成绩相同, 优先条件中“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参加体检。如优先条件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应聘人员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照体检人员名单确定规则进行替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录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录用人员岗位性质。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法院同类同等岗位人员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参加上述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的人员均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如有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8997818,15161397911。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8-88997817。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