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赣榆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9人、工勤1人(工勤人员招聘参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至35周岁(1986年6月27日—2002年7月 8日);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采用体重指数(BMI)为标准,男生一般在17.3-27.3之间。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4、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户籍不限;
8、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赣榆区公安局十一楼1119办公室(赣榆区青口镇宁海西路1号),咨询电话:0518-81863015。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文末附二维码下载链接);
(2)《诚信承诺书》(文末附二维码下载链接);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军人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 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体能测试
考核内容为1000米跑、4*10米、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结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合同和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赣榆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制,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实行每月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6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