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
(二)A01-03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上(即1983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4日期间出生),须有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作经验;A04-05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3月14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由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址: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B区508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作证明(公司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无社保缴纳记录需提供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2.填写完整信息的《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两张2寸蓝底照片;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诚信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A01-03岗位采用面试的招聘方式,A04-05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科目:A04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05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文字,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用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A01-03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A04-05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由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
A01-03岗位拟录用人员将与中铧丰建设(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工;A04-05岗位拟录用人员将与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工。
(二)待遇
1.A01-03岗位录用人员应发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和技能工资等构成。综合薪资5000-10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从试用期开始,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A04-05岗位录用人员应发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和技能工资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灌云县最低工资标准×2,其余四项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另行测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从试用期开始,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要求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合同。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连续两年经所在部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8106500。
七、纪律监督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106819。
附件1: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