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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9 11:17:37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4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一带一路”交汇点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苏省连云港市,坐落在著名的西游圣境花果山脚下,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000余人。开设40余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药品生产技术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为省级重点专业;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形成了工、经、艺、农、管等职业领域较为齐全的办学格局。为选拔人才,优化人员结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10月13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18-85985567。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2)自荐材料:本科、研究生等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lyg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表和压缩的自荐材料务必分开,且分别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3)缴费确认。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以及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复审不通过或考试资格取消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而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试讲人员范围的岗位,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视情况安排笔试,但笔试成绩一般仅作为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的依据;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笔试、面试均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通过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一)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
 
专职辅导员岗笔试考查内容为时事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辅导员职业认知、职业教育知识、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等内容。专业技术岗笔试考查内容为时事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业教育知识、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等内容。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在试讲或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学校自行制定办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试讲成绩或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体检前对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试讲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试讲或笔试成绩均相同,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合同,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
 
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纳入备案管理(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八、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985011。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通知公告将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关注。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