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总工会2023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20]4号 )、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工办[2019]84号)等文件精神和市总工会《连云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拟于近期公开招聘18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职工群众工作,愿意到基层工会工作。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4.“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5.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具备相关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3)有企业工会工作经历;
(4)获得过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5)中文、文秘类、法律类以及公共管理类专业。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单位解聘、开除、辞退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企业依法建会、职工依法入会;负责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报酬权利和民主权利。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发生集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应及时向本级和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
3.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4.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协助政府部门为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
5.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组织和开展职工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6.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7.开展调研工作,掌握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及生产发展、职工流动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8.完成上级工会和所在单位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8日。
(2)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和线上报名(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内下载报名材料,进行线上报名)。
(3)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附带相关应聘材料(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上述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lifezp@lygfesco.com,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应聘岗位+姓名。凡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招聘方有权拒收邮件。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47890。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地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接到初审合格通知。报名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前。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正常参加笔试考试的,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报名成功但未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凭缴费凭证到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7号)办理退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4.准考证签发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因违反法律行为、纪律行为、道德规范行为等受到相应行政和刑事处罚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5.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五、人员管理
1.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按照《录用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报到,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3.日常管理及相关待遇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工作由区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以区总工会为主,用人单位配合协助;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主管的原则,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
(2)各区总工会加强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风政纪教育,安排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加入工会组织。
(4)劳动标准: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加班另计。工作满1年后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
(5)工资福利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聘用期内的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和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为月工资2300元,按月发放。考核工资市总工会根据其年度考核的情况督促劳务派遣公司按年发放,考核工资数额为6000元,即平均每人每月500元。工龄工资即工作满1年后,按50元/年工龄工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随工龄工资政策进行调整。
(6)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
4.工作考核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核参照用工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年度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全额发放考核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减半发放考核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工资。
(2)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聘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根据各地年度考核情况,市总工会每年组织两次全市优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评比,对于被评为优秀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退回用人单位。
5.建立表彰激励制度。
注重培养发展优秀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入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作为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否则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招聘单位将以短信方式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4.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拨打相关监督举报电话:0518-82343676。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