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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17:37:25
  江宁警方公开招录100名勤务辅警,欢迎加入!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8日17时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25-84951043、84951091;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共设置7个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计划表;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个人信用报告1份(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查询完成后下载打印并提交纸质证明);
 
  (4)《江宁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请在海报或文末获取报名表下载填写打印,或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项目:勤务辅警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
 
  3、成绩:测试成绩百分制计算,成绩均分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的人员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政审
 
  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用工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正常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招聘岗位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招聘岗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警务辅助人员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三、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入职后以参加辅警工作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逾期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测试、面试、体检,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三)凡发现简历、证件、证书弄虚作假者,违反考试纪律以及无故放弃招聘,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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