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南京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站点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现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消防战斗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6、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或A2或B2驾驶证照;
7、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6)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3年的;
(7)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转正后战斗员年收入不低于7.5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驾驶员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
2、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实行职务晋升制度,可以晋升为副班长、班长、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专职办副主任等职务并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在队执勤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统一提供四季被装和集中食宿。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南京市政府公租房,并享受相应房屋住宿优惠政策。
7、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8、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工作年限叠加计入工龄。退出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原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可任命为管理干部、班长、副班长。
9、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南京市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五、应聘方法
1、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组织,信息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2日
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入口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1705室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七、考试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名额: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
4、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5、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取平均得分。综合成绩60分以下或单项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八、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填写《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其他技能或资质证书。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八、政审
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
九、体检与心理测试
1、体检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用280元,含早餐)。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具体以江苏省消防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的20%,低于标准体重的1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十)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十、公示及聘用
1、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参加集中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书》等规定,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基础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一)短信通知后,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
(二)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三)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一、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025-83622423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十二、招聘政策热点解答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的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的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队员可集中轮休,一次轮休不超过20天。
2、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工作证件吗?
答:工作满一年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可在公共出行、景点园区等享受优待政策。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设立了专职办副主任、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表现突出可在系统内记功、嘉奖,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
4、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答:应聘人员报名需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应聘过程中注意接收手机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材料。政审需要应聘人员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或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遇到有中介机构以帮助报名、保证录用、选择岗位为由收费介绍工作如何处理?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招聘过程中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行为与我支队无关,我支队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也请报名对象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
本次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