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专职科研岗)工作人员3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人员含B类岗、C类岗,B类岗聘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方式进校工作,C岗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校工作。工资待遇由聘用团队与拟聘人员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njust.edu.cn/1304/list.htm)协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及岗位能力基本要求:
B类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C类岗: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学科科研工作,具备完成聘请团队安排任务的基本能力。
4.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对应的《南京理工大学专职科研岗位应聘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院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团队+岗位类型”。学院根据科研团队意见,并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招聘考核。
(二)招聘考核
1.面试及心理测试
学院或应聘团队组织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并填写应聘人员测评表。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到人事处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结果供招聘参考。
2.考核内容
B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C类岗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与组织应变能力。
(三)公示
学校将根据学院招聘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学校将通知B岗拟聘人员到校签订合同,C岗人员由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请参照附件汇总表中的具体岗位联系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