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幼儿教师,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njrsks.net)、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http://www.njxzsyhy.com/)等网站同步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2月3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是指在2023年毕业并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21日9:00-12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1日9:00-12月2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5日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5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6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内容占比不低于卷面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人事考试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笔试具体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考前将及时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公布。
(2)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形式,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中的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
(3)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5-6878217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5-831512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25-83639226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幼儿园
(南京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