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和东南大学及江苏大学教学医院。医院建成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心衰房颤中心、国家级脑出血外科诊疗中心和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中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呼吸康复专科培训基地、国家级EBUS培训基地等。加入国家级创伤联盟,入选国家卫健委首批“神经外科建设中心”。获得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奖、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全国最佳“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省第一批医院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项荣誉,近两年获评艾力彼省单医院前100强。
医院已发展成“两院区多分院”新格局,核定床位2100张。2022年,医院年门急诊量195万人次以上,其中急诊量约40.8万人次,位于全省前列。年住院量6.8万人次;年手术4.8万人次。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雄厚,现拥有在职职工2897名,其中卫技人员2559名,硕博研究生731名,高级职称584名,中级职称992名。第一批江苏“卫生拔尖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2名,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科带头人3名,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1名,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名,南京市中医药青年人才2名,南医大及南医大康达学院教授27名,副教授69名,讲师144名,硕博生导师24名。
医院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已拥有省市级重点专科30个,分别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胸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科、药学部、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超声诊断科、输血科、病理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产科、护理、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心血管内科为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
医院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医院中心实验室挂牌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专职研究人员10名。设有江苏省人民医院王学浩院士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免疫细胞转化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全科医学研究中心江宁研究基地,以及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创建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医院各类科研获奖级别及数量均持续提升,近年来,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项,发表SCI论文300余篇。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齐全,配备了全国领先的先进医疗设备,拥有直线加速器1台、SPECT1台、CT13台、磁共振4台、DR12台、DSA4台,包括GE静音核磁共振、西门子科研型3.0核磁共振、双源CT、256排螺旋CT,还配有高压氧舱、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以及体外碎石系统、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高精尖设备,可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基础设施与智慧医院建设处于国内顶尖水平,建有国内领先的包含轨道、通道、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物流系统和药品分包与发放自动化设施,全力打造全国“智慧+物联网”医院。
医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先后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医院及医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派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出国访问进修。医院是全省首家中德“银发项目”试点单位。医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医改成绩显著,“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出成效”的改革路径,被国家卫健委录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案例汇编》,医改经验被国务院医改办归纳为“江宁模式”。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建设经验被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
医院始终牢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秉承“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坚持“人才科技兴院、质量服务立院、改革创新强院”的办院方针,瞄准国际型、研究型的发展方向,以建设南京南部地区医疗服务中心新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满意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并在2024年2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2月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保障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现场审查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