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协调、解决问题能力,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rsks/rsks.html)“网上报名”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2024年1月10日9:00~1月 1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的照片均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个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现场播放一段录音,时间为10分钟。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1月16日9:00~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发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以标准文本字数为基准,按正确字数占比作为该项得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由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若通过复审人员已达到规定比例则不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20%,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具备(或皆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具备(或皆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且面试得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具备(或皆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且面试、笔试得分均同分者则进行笔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3.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两年。应聘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递补。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59000168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355902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59166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