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驾驶员2名,业务辅助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驾驶员岗位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不良驾驶、无重大事故及无酒驾、吸毒、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无被单位开除(辞退)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愿从事市场监管执法执勤用车驾驶及业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男性,C1及以上驾驶证,B证优先,五年以上驾驶经验(2019年1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
3.本人或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户籍在本区或长期居住通州区。因应急保障用车需要,能在30分钟内到达岗位。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务辅助岗位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自愿从事市场监管业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本人或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户籍在本区或长期居住通州区。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须取得大学英语、计算机相应等级证书;报考基础业务辅助岗位人员,具备经济类或法律类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报名地点: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金沙街道新金西路80号东大门南侧)。咨询电话:86548521。
3.报名所需材料:
(1)《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驾驶证原件(驾驶员岗位报名者提供)及复印件1份;
(3)大学英语及计算机相应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5)户籍证或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能力素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资格审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名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不良记录,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适当延期报名时间,或调整开考比例(至少达到2:1)。
(二)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适岗评价和面试,适岗评价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能力考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等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是否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录用后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3.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五、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由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548521。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