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7月4日由启东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4年二季度南通启东市部分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因我局聘用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现我局调整报考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2办公室(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报名者须携带《2024年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我局将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现场告知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
2.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4.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公告,并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递补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4.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启东市劳务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68959845。
八、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68635502 。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