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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暑期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含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8:01:41

  2022年07月14日讯: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含15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2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含优秀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3.1986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本次教师公开招聘,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崇川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事业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实施,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2年7月19日9:00-7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7月19日9:00-7月24日16:00;

  5.缴费确认:2022年7月19日9:00-7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本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5797090、0513-8579208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7月26日13:30~16:3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01-03岗位为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04-31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2年8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2年8月3日13:30~8月5日16: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内容见《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2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含优秀人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考试组织单位另行告知。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与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不足,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资格复审对象。01-03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和报考04—31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面试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4.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报考01-03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评价方式为适岗评价,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01-03岗位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按实确定)。04-31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和内容。01-21、31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22-30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素质测试的形式。模拟上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模拟上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合格线为60分。

  22-30岗位的专业素质测试合格线为60分,其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01-03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04-31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递补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单位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六)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根据《关于实施“崇川名师工程”的意见》(崇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对招聘的优秀人才进行相应的人才奖励。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0513-85792081(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513-857920960513-85797088(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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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含优秀人才)岗位简介表

  2022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含优秀人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