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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通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17:07:57

2022年夏季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公告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1名,驾驶员岗位,负责启东市疾控中心应急值班、疫苗配送及正常公务用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启东市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持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工作经历3年以上;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经交警部门认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已经启东市卫健委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科(启东市汇龙镇民胜南路公共卫生大楼6楼)。

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体检和政审

1.考试: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考察政审。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s://www.qdrcsc.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招聘活动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在报名、考试等环节期间,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凡有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3831(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