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拟招录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录用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后,被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绩效待遇按单位考核方案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2022年9月8日-9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材料: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表及其他资料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二)复审
复审采用适岗评价的形式,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打分。根据复审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复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确定通过复审人员,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021年9月15日17:00前,电话通知通过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者,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
按复审得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分值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面试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如实说明近期个人行踪,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再安排补考。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69818635;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9818032。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通市国强路119号,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5100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