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其中资料管理员3名,后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各项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根据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精神类或其他重大疾病。
4.应聘人员需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招录任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启东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启东市牡丹江中路915号启东市财政局1606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组成(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5.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市财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7.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启东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方案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