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气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启东市户籍。
2.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
3.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启东市江海南路99号启东市气象局二楼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启东市气象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一张。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1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除外。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1.笔试(占50%):开考比例为1:3,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占50%):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安排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待遇和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待遇。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气象局组织实施,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513-83312517,纪检监督电话:0513-83352006。
七、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
本公告由启东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气象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