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东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近5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服从组织分配。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单位 |
职位 |
人数 |
其 他 要 求 |
开考比例 |
考试要求 |
启东市救助管理站 |
服务员 |
2名 |
1.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3 |
面试 |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民政局二楼办公室(汇龙镇公园中路849号)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60为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总分出现同分,进行面试加试。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相应岗位对应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到指定的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民政局组织实施,局内部监督组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83221261,监督电话:0513-83212323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民政局底楼公开栏、启东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栏。
本简章由启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