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心血站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采供血工作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对象 |
人数 |
学历 |
其他条件 |
护理 |
护理学、护理、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
不限 |
2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1987年12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58013 (9:00-11:00 13:30-17:00)。
6、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南通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ntxz.org.cn/)和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219599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南通市中心血站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