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岗位为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业务辅助类),主要负责窗口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能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四)南通市通州区籍常住户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自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通州区其他部门或单位就职的同等性质工作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1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人事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0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碧华路197号,联系电话:0513-86115038。
3.报名方法: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附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3日。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报名材料负责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不合格的不再通知。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报名岗位并进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政务服务知识水平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7月16日(星期天)9:00-10: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图书馆四楼会议室。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携带通讯等电子设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招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与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纪律监督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