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在职在岗人员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段学科、名额及对象
详见《2024年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除幼儿园保育岗位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保育岗位者,须具有保育员证。
5.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学(含初中、高中、职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小学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其中幼儿园编内教师任教年限从取得正式事业编制之日起算,幼儿园编外教师、保育员工作年限从被市委编办纳入编外人员管理之日起算。
6.任教(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7.在教育教学(保育)一线工作。
8.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海安市教育体育局1306室(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24年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经编制所在学校审核或顶岗实训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职称证书、现任专业称号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所报学段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占70%)。
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50分钟,其余学科(岗位)120分钟。
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4.确定选聘人员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聘学段学科(岗位)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并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有关说明
1.同一选聘岗位审核合格报名者不足选聘计划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核减相应选聘计划。
2.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选聘单位的,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3.通过考试选聘的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同一设岗单位不变)。
4.已加入城区相应教育集团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聘。
5.本次拟选聘的人员,原则上在2024年暑期办理流动手续。流动手续未办理前,相关人员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接受原工作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6.选聘人员接到市教育体育局开具的调令(函件)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7.幼儿园编外人员选聘到新单位后,仍然实行学年聘任制。所有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到选聘幼儿园工作,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整个选聘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全程监督。
附件: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