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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0:13:57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ks/(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3日9:00-3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3日9:00-3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13日- 3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3日9:00 -3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3月13日9:00-3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3月2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科技大学相关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等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3月23日16:00前向江苏科技大学资格审核相关部门陈述申辩。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入党时间或预备党员时间(具体到月)。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或预备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不含实习、兼职工作),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上(http://rsc.just.edu.cn/)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3月25日9:00-12:00登录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在网上系统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报考相关岗位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江苏科技大学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6-7号岗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中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6-7号岗位)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去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6-7号岗位)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6-7号岗位)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just.edu.cn/)。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专业测试(6-7号岗位)
 
  报考6-7号岗位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
 
  1-5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7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所有单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办理有关人事代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及相关招聘部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江苏科技大学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