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线上预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5月7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属单位电子邮件地址(详见附件2)进行预审。
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他材料:
2024年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有困难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在复审期间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提供认证证书。
退役军人提供以下证明之一:《军官(警官)转业证书》、《军官(警官)复员证书》、《文职干部转业证书》、《文职干部复员证书》、《士官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等有关单位统一制作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鉴定表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二)现场审核
面试前我单位将组织现场审核。请通过资格复审预审的考生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按照面试公告(将另行发布)公布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审核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