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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招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4:41:59
  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8.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5日9∶00-7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5日9∶00-7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5日-7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5日9∶00-7月2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26日-7月3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需在备注栏填写毕业论文、本人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成果目录等研究方向证明,格式为:姓名+成果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出版社)+发表日期(出版日期)+期号+页码。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成果目录所列内容的原件。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
 
  (一)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A岗位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若其中有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不含),则该岗位安排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考核人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如有放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B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二)笔试
 
  1.结合招聘岗位,从实际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研究基础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lt.jiangsu.gov.cn/)进行公布。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须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的具体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5.本人研究方向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课题(或项目)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等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成果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指定网站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作为放弃处理。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四)面试
 
  本次面试为专业化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业务专业和管理综合能力,以现场互动问答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岗位总成绩折算方式如下:
 
  (1)B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不含笔试)=面试成绩×100%;
 
  (3)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二(含笔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若两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且聘用审批或备案后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5017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779880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