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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聘10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7-09 09:42:44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6.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2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10日9:00-7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7月10日9:00-7月18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7月10日-7月18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0日9:00-7月18日17:00;
 
  5.缴费确认:7月10日9:00-7月18日18: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7月22日9:00-11: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7月22日9:00-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将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公布,请及时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主要测试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专职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32993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0329951,025-83620621、832682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