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是省生态环境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从事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01 |
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
环境质量数据挖掘与评价、环境与经济协同分析、数理统计、GIS地图绘制、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数字经济;应用统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多媒体编辑能力;4.有2年以上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等工作经验,或使用ARCGIS、Python等软件进行简单编程或数据处理者优先。 |
02 |
信息安全及管理 |
业务信息系统维护、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等 |
本科 及以上 |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有信息系统开发、测试或需求分析,或机房运维管理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多媒体编辑技术。 |
03 |
农村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
全省农村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价,污染溯源和风险评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水文学及水资源 |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现场监测工作要求; 3.具有环境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先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全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近期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保存为Word格式文件;再将其他相关资料(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招聘条件相关证明、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检查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uangj@jshb.gov.cn(邮件主题、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6时。
(三)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应关注网站公告,注意接听单位来电信息,通知具体审核结果及复审携带材料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若成绩出现并列,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拟聘用人员出具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组织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政审、体检的人员,经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公示。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无特殊情况,聘用人员须于发布入职通知后1个月内报到入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如发现虚假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此次招聘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编外工作人员执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按年度分批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和餐补等各项待遇。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各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9586549(黄老师)
监督电话:025-69586360(张老师)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