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vic.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jvic.edu.cn:81/recruit/index.html,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招聘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填报中如有问题,请拔打电话:15656638948。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期间08:00—20:00;
(2)资格初审: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5日期间09:00—17:00;
(3)陈述申辩: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6日期间9∶00-17∶00;
(5)缴费确认:2023年6月26日09:00—2023年7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向指定账户缴纳报名费100元(单位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南京天元东路支行3200 1590 7000 5250 0255)。转账时请在备注标注“姓名+人代招聘”信息,转账成功后截图保存。
3.缴费成功后,个人登录招聘系统确认缴费状态,上传缴费截图。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后,个人因故不参加考核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具体打印时间及操作方法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vic.edu.cn/rsc/)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的证明材料为: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成绩单。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官网公告。开考时间及地点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具体安排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vic.edu.cn/rsc/)公布。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vic.edu.cn/rsc/)公布。
3.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vic.edu.cn/rsc/)公布,并以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成绩单。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四、录取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vic.edu.cn/rsc/)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
联系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