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五)招聘对象中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3年毕业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2年内的,应聘时按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留学及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2日;
资格初审: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3日;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jsn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表的资格条件选择合适岗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附件信息”栏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附件。
应届毕业生上传以下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2)2022年国内已毕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3)2023年国内已毕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尚未毕业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预计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4)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上传以下附件:(1)有效身份证件;(2)国内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在缴费大厅栏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缴费(人事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或考核不通过,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师范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及组织
(一)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邮箱:rsk@jsnu.edu.cn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15371639560
邮箱:jiwei@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