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红十字医院,医院是宿迁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2023年7月被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一院两区,总体托管”的方式全权交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建设运营。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19日正式运营。医院规划床位2000张,目前开放床位1400张,现有职工1900余人,其中卫技人员1650人,高级职称404人,硕博人才430人。截止2023年底,医院门急诊570.53万人次,出院31.75万人次,手术13.61万台次,医院专科特色和优势初见成效,逐步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江苏大学宿迁临床医学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国家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心衰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感染疫情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和省级荣誉9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类奖项100余项。医院在2022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A等级,排名全国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前20%。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地块位于国家级宿迁经济开发区,占地约189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总投资20余亿元,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预计2026年建成运营。新院区采取“强专科、小综合”及“中心化”的建设发展思路,定位为区域具备高水平的临床医学研究及成果转化能力的研究型医院,将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一流的现代化、人性化、智慧化、国际化综合医院。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22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指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
2024年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社会人员、“两同等对象”报名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2.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4年9月22日前,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qfh.org.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2024年3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zxbm.work:8002/Home/。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医院人事处(0527—8052807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2024年3月22日17:00。考生在资格初审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在工作日期间与医院人事处联系(0527—80528070)。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2024年3月22日18:0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27—80528070。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并由医院查看考生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及考核资格。
(六)面试及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七)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的合格线均为该项考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规则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医院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医院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转接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福利待遇
(一)合同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标准核定,绩效与医院同岗位编制内人员保持一致;缴纳“五险一金”,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二)派遣制人员:签订派遣制合同,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享受医院伙食补助和工会福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医院纪委)。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