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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洋河新区招聘政务辅助人员33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1 17:30:18
  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快推进省酿造产业园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
 
  3. 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要求的文化程度,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在处分影响期之内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洋河新区现在职在岗的政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5.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6. 具备《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报考专业类别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规定(附件4)。
 
  7.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岗位简介表》中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且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洋河新区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2. 报名地点:见各用人单位报名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3.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5. 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后,收取笔试考试费用100元/人,现场缴纳。
 
  6.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 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
 
  报考者应当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查询。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者。
 
  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求剩余考官打分平均值的方式计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洋河新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首次合同服务期为3年(实行3年一签),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续签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聘用的人员参照新区《洋河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洋河新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0527-82668113
 
  监督电话:洋河新区监察审计局0527-82668069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