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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宿迁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招聘演职人员1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12 17:45:29
  2024年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简章
 
  为推动淮海戏的传承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拟公开招聘10名演职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热爱淮海戏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 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 五官端正、身材较好,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专业知识和基本功扎实,演唱、形体、形象、表演、乐理、演奏等专业条件出色。
 
  6. 学历中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之后出生;学历本科及以上,在正式演出中担任过主演、乐器专业演奏达7级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沭阳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和沭阳县文广旅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shuyang.gov.cn ,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shuyang.gov.cn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开始,2024年7月11日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 报名地点:沭阳县文化馆三楼307室,联系人:史瑞莉、周洪阳,联系电话:0527-80639902。
 
  3. 资格初审: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沭阳县文广旅局组织实施。
 
  4. 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获奖证书、作品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证明、无失信证明等。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费用为100元/人。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 考试通知书领取
 
  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见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shuyang.gov.cn? 公告,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由沭阳县人社局和沭阳县文广旅局共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考生应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表演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值100分,其中面试(形象、戏曲、乐理知识等)30分,技能表演70分(演唱、形体、表演、演奏等)。
 
  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总分值的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总分值的60%)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资格复审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考生出现成绩总分相同的,以技能表演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技能表演分仍相同,则需加试决定)。
 
  2. 资格复审。考察前,沭阳县人社局和沭阳县文广旅局共同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相关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核。
 
  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认定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不能按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文广旅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在职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文广旅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shuyang.gov.cn 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资格复审、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个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639902。
 
  附件: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