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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银行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3:12:08

宿迁市银行业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宿迁市银行业协会是由宿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区域性行业自律组织,是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宿迁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主管部门为宿迁银保监分局。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交流、宣传”的行业职能,努力促进宿迁市银行业稳健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协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协会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宿迁市银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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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3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工作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工作经历人员受过单位行政处分、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1.ssipbm.com/,报名咨询电话:0527—82686567,8431321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51395765。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9:00—2023年3月17日16:00;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3年3月9日9:00—2023年3月17日20: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宿人才招聘”、“宿迁市银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苏宿人才网以及报名网站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无工作单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面试重点围绕应聘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2021、2022两个年度的考核等次、遵章守纪、有无经济问题等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宿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苏宿人才网以及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如发现录用人员入职前提供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虚假信息或无法完成协会分配的工作任务的将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秘书处综合业务岗薪酬标准参考宿迁市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待遇水平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秘书处综合部文员岗薪资面议,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05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8137,8421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