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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3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3 14:49:0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循环”“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苏州宿迁两市共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江苏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南北共建园区之一。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3名,欢迎勤勉、敬业的有识之士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报名咨询电话:0527—82686567、8097616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21日20: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21日20:00。

2.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3. 资格复审和面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6. 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7. 公示和聘用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1589。附件:岗位简介表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