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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面向社会长期招聘学科竞赛辅导教师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1:19:41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竞赛辅导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学科教育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学科竞赛辅导教师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竞赛辅导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官网(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招聘条件要求。
 
  (二)具体要求
 
  1.毕业生要求
 
  (1)能胜任高中教学任务。
 
  (2)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3)了解强基计划政策,有志投身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早期培养。
 
  (4)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5)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中学阶段需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决赛中获二等奖(银牌)及以上。
 
  (6)应聘信息学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中学阶段需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奖,或在ICPC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区域赛获银牌及以上。
 
  2.在职竞赛辅导教师要求
 
  (1)能独立完成本学科的竞赛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2)辅导学生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决赛中获一等奖(金牌)。
 
  (3)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对强基计划、数学领军计划等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相关计划有深入研究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szzx1000.cn/,选择“学科竞赛辅导教师报名端口”。咨询电话:0512—65190308。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内容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同一岗位的考核,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学校官网(https://www.szzx1000.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s://www.szzx1000.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学校给予学科竞赛辅导教师相关待遇:(1)除国家规定的薪酬福利之外,发放竞赛课时绩效,同时按照所培养的学生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2)学校根据引进人才实际一人一案确定人才津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93293。
 
  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