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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09 16:57:4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zgyy.jsjc.gov.cn/)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辅助岗位4人,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具体要求如下:
 
  2、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经审查,适合检察院工作;
 
  (4)限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024年8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ipjcy.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别占总分的30%、20%、50%。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001和002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10分钟左右,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003岗技能测试为驾驶技能测试。
 
  3、根据综合能力测试*30%+技能测试*20%,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1、总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
 
  人民检察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批后,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均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中因体检、政审、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七、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2702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