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中普高岗位的报考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四)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4: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5:00。
6.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5: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00。
8.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30。
9.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10.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29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内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30日(周五)笔试,具体地点、科目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
在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五、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4年9月4日(周三),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2)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3)社会人员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4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微型课。
形式: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分值: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七、体检、选岗、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侯老师0512-58150772,殳老师0512-58155292,余老师0512-5822247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