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公告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户籍不限。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7月29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于2022年7月29日11:00前将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404738249@qq.com,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需将材料原件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以“报考岗位+姓名”的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社保缴费清单(PDF版)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扫描件均为原件。
4.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
6.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如考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前主动报告,并提供入场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后方可入场],“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6936302。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6936302。
附件1:2022年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2年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