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名信息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信息化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太仓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1.政治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勤勉务实,廉洁自律,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一线教学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4.具有丰富的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有5年以上信息化工作经验优先,有较高信息化素养的学科骨干教师优先。
5.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核心前三参与)苏州市级及以上课题且已结题。
四、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8月2日-4日)。结合岗位和学校教师实际,各相关学校积极做好全员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个人申报(8月5日)。申报教师对照选聘条件,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于8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交到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大楼614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3989067。
3.审核确定(8月6日)。教育局组成评选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答辩,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申报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序号整理):
1.近5年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2.《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选聘申报表》(见附件)。
3.身份证(含正反面)、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骨干教师、综合性荣誉、年度考核优秀等材料。
5.太仓市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竞赛、专业素养竞赛等证明材料;公开课、讲座证书、辅导学生获奖证书等材料(公开课、讲座材料提供共不超过5节,辅导学生证书材料提供不超过5人次)。
6.苏州市级及以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或获奖证书(限5篇)。
7.苏州市级及以上课题材料(含立项证书、中期成果、结题证书,限3项)。
备注:
1.第4-7项,请提供原件,考核结束返还。
2.全部材料装袋,袋子封面贴红,标注申报对象的工作单位、姓名、现任教学科、拟竞聘岗位。
太仓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