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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张家港高新区(塘桥镇)招聘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6:09:58

2022年张家港高新区(塘桥镇)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新区(塘桥镇)面向社会开展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高新区(塘桥镇)公开招聘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高新区(塘桥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育辅助型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均无异常方可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高新区(塘桥镇)党群服务中心(南京路141号塘桥镇镇政府对面)。

4.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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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报考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各岗位根据《岗位简介表》上明确的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A01-A20岗位均须进行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A01-A20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A01-A20岗位均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由张家港市高铁新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高铁新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963995、0512-58431227。

附件:

1.2022年高新区(塘桥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高新区(塘桥镇)学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docx

张家港市高铁新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