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54名。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国考参考证明。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2日至2004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的)。
(四)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苏州户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具有苏州户籍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五)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生源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江苏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
(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九)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2年12月24日前符合。
(十)江苏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户籍的考生,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到12月24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国考参考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12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12月26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27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6:00。
四、疫情防控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最新要求执行。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考核简笔画、试讲、钢琴弹唱、即兴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岗位(学校)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布。同时公布选岗办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一、其他说明
(一)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持各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书和留学回国应聘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证书,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当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67、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