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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2 09:44:47

2023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经研究同意,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 2023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 2023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社会在职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招考两个岗位考生可以同时报名,请登录报名系统后台提交报名。

2.报名系统网址: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日10:00-2023年3月10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3月2日10:00-2022年3月10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2年3月2日10:00-2022年3月10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

1、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总成绩加1分;

2、具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经历总成绩加1分;

3、有相关勘察、设计工程业绩总成绩加1分。

(以上加分项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在职单位社保明细及相关业绩证明)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累计计入总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珠江路222号)二楼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09:00-11:00,13:00-16:00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2-51935215)。

(3)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可以两个岗位同时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的,不进行排序、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告。

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体检人选必须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体检,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证书(件)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七、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实行一次性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请及时关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告。

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合格被聘用后,可予以报销体检费用。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一次性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用

录用人员与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818282

十一、本《简章》由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

附件1:2023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3).xls

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