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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1:01:39

2023年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政府专职消防员

01

25

1: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参加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男性。

政府专职消防车

驾驶员

02

5

1: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机动车驾驶证B证及以上,男性。

二、工作地点

原则上统一分配至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分配到苏州市城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三、收入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习培训期间

实习培训期2个月,发放训练补贴(实习期工资)2500元/月,实习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后,次月再一次性补发两个月实习期工资5000元,实习期统一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习培训不合格,仅享受训练补贴待遇。

4.在队执勤期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人均年收入到手11.4万元左右(含公积金账户每年1.8万元),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执勤任务、市财政保障等予以调整。其中灭火救援、工作表现突出,另有相关物质性奖励,且有一定的晋升空间。

5.休假

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四、招聘模式

招录采取滚动式招聘模式,最终考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实习培训。

五、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6.户籍不限,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4年3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至38周岁之间(1984年3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心电图检查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含)以上(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

7.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标准(见附件2)。

8.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

(2)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折算。

(3)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4)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5)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等优先。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9)其他不宜从事消防一线灭火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接受报名,报名考生填写《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将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及以下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942542@qq.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张家港市北庄路与东苑路交界处,联系电话:0512-58992158,联系人:盛女士)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达标入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在三项测试分值均达到5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70%的方法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以上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成绩高者)。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体能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心理筛查

面试合格后进入心理筛查环节,心里筛查主要内容为:Hamilton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ilton汉密尔顿抑郁量表,90项症状清单,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筛查费用自理)。

(五)体检

心理筛查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体能成绩高者进入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心理筛查、体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人才引进

消防救援队伍广纳贤才,相同条件下,稀缺人才优先录用。综合表现较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

种类

要求

驾驶

A2驾驶证以上

体育特长生

田径类国家二级运动员

户外拓展

具有绳索、水域救援等资质证书

文体类

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并获得奖项

七、有关事项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人员应保证如实披露本人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谎报本人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等,否则,招录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其他后果的,报名人员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如遇中介机构收取报名费用,请拨打举报电话:0512-58992158

本公告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体能测试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入职标准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