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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日报社招聘新闻专业人才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3:55:02
  苏州日报社2023年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新闻网(http://www.subaonet.com/)发布,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日报社2023年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条件详见《苏州日报社2023年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户籍不限。
 
  (五)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3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3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的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苏州日报社2023年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苏州日报社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brlzy@subaonet.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题统一为:“姓名+学历+职称+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苏州日报社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日报社陈述申辩。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10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查收邮件通知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为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11月中旬通过邮件告知考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新闻网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四)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新闻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7688-3567。
 
  十、本《公告》由苏州日报社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5227688-3506
 
 
 
  苏州日报社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