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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靖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引进3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8 09:08:55
  2024年靖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引进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关于深化“马洲英才计划”加快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的六条意见》(靖人才办〔2024〕3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A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九校联盟(C9)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B类: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除九校联盟高校以外)全日制本科起点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
 
  2024年靖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计划引进3名,设置岗位A1-A3(相关岗位要求见附件1)。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开考人数与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4.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引进学科相关或相近专业要求,能胜任高中学科竞赛辅导和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参加过国家、省级高中学科竞赛并且成绩优异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引进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文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079156767@qq.com(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度江苏省靖江市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普通高校学习成绩单(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5)符合引进要求学科获奖竞赛证书(高中及以上);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
 
  2.资格初审
 
  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引进相关事宜。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能力测评前进行,考生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
 
  4.能力测评
 
  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引进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分跟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对参加能力测试的考生,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标准:省内300元,省外600元),并可提供食宿安排。
 
  5.体检
 
  分岗位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谈。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因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谈。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指定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取消聘用资格。
 
  五、培养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身份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对引进的人才发放入职奖励,A类人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符合要求的最高学历)分别奖励15万元、25万元、35万元,B类人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符合要求的最高学历)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对引进的A类人才实行年薪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收入分别不低于25万元、35万元、45万元。引进人才同时按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
 
  3.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因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须在靖江最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靖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引进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18221;0523-84809006。
 
  监督电话:0523-89118219;0523-84939016。
 
  附件:
 
 
 
  靖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优秀毕业生学科竞赛教练专项)引进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