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我部下属事业单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股职及以上干部满一年(2021年9月1日前任职);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5.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6.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原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
5.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调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区行政大楼1003办公室,联系电话:88869000)。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续任一环节如发现所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核减选调计划。
(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通过面试和适岗评价的办法进行。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适岗评价。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评价参加选调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适岗评价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评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评成绩按照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上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评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如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由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和调动。拟选调人选名单分别在拟调入、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88869000;监督电话:80575685。
附件: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8日